1、考试报名条件
1.具备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。
2.应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。
3.身体健康情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。
4.获得中国汉语水平考试(HSK)三级水平合格证书。
2、报名、考试
(一)考试报名类别:自费全日制研究生。
(二)填报志愿:考生只能填报本院一个专业方向。考试报名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。
(三)考试考哪几科:
1、初试:专业主科;
2、复试:专业基础科目。
专业科目报考条件详见附件二,但取消其中第4项钢琴考试;参考书目及考试概要参见附件3、附件四。考试在本院(北京)进行,外地不设考试知识点。
(四)音乐教育学院、管弦系各专业及作曲系作曲专业作为外籍考生考试方法改革试点,采取专业主科考试加面试的考试方法(其他专业方向按原方法考试)。
作为外籍考生考试方法改革试点的专业方向面试需要如下:
1、音乐教育学院:考察考生的视唱练耳、合唱指挥、钢琴能力及对作曲技术理论的学会。
2、管弦系各专业:(1)考生介绍音乐学习历程;(2)讲解所修专业常识;(3)对在中国开始的专业学习有什么期望。
3、作曲系作曲专业:(1)考生介绍我们的学习历程;(2)说明自己对目前国际上要紧作曲家有什么样的知道;(3)对于将在中国开始的学习有什么样的期许;(4)针对学生笔试或提交的作品提出有关的问题。
注:考试时间为2025年十月、12月;我院不开设日语和俄语课程。
3、录取与入学
我院依据考生的考试报名条件、考试成绩综合评审,择优录取,录取公告书于2025年6月由我院函寄考生本人,录取手续按录取公告需要办理。
新生于2025年9月初报到入学,具体时间以《录取公告书》为准。新生报到后由我院进行体检复查,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。
4、学习与学位授与
1.全日制硕士生学制为三年。
2.考试报名音乐教育学院的硕士生,就读期内由学院统一指派到在外地实习一学年。
3.凡课程学习合格、获得规定学分;学位作品、学位音乐会及学位论文通过;符合《中国学位条例》规定者,可获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。
5、学费与住宿
学费拟定为每生每年43000人民币(若北京有关部门批准的当年学费收费标准有变化,按新标准实行),每年报到时一次交清全年学费。
住宿费及其他成本自理。住宿问题可向我院留学生办公室(+8610|66413202)咨询。